1、寄宿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,不得自行调房或调换铺位。
2、每寝室选寝室长1人,负责管理室内用具设备,安排并督促值日生搞好寝室卫生,督促同学按时作息。
3、按时作息,起床铃前、午休时间(含午睡)、熄灯铃后,不准高声谈笑喧哗,不准在走廊和寝室内玩球或打牌赌博或玩奏乐器,也不准放收录机,以免影响他人休息。
4、学生如需外出,一定要请假,并告知同寝室同学。
5、午睡晚睡时间,男、女生不得到对方寝室去。
6、寄宿生不准在校外住宿,不得留除父母以外的任何人在寝室里住宿,违者一经发现,将严肃处理。不准在宿舍里抽烟、喝酒。
7、寝室内用品按学校规定安放,不得擅自搬迁,保持室内门窗、锁的完好。注意节约水、电。
8、提高警惕,注意防盗,要及时锁门、关窗,不得爬窗进寝室。
9、注意防火,不准在寝室内点蜡烛,不得擅自装卸电器或私拉电线,严禁使用电炉、电热杯。经查获,一律没收,并视情节处以罚款。
10、有违反以上规定者,视情节轻重和态度,给予批评教育,没收违规用品,或取消寄宿资格,或给予纪律处分。
桃源七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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