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我校夜间值班工作的管理,保障学校的学生和财产安全,现制定夜巡值班制度如下:
一、 值班时间:晚间学生就寝——第二天早晨学生起床。
二、 夜巡范围:学生寝室楼、教师宿舍楼、科教楼、教学楼。
三、 值班电话:0736—6022007
四、 值班人员安排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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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 间 |
带班领导 |
值班员 |
女寝室管理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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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日 |
王再春 |
饶春久 |
何婉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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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一 |
何金安 |
饶春久 |
何婉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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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二 |
熊亚洲 |
饶春久 |
何婉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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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三 |
马志刚 |
饶春久 |
何婉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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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四 |
向先利 |
饶春久 |
何婉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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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五 |
龙世国 |
饶春久 |
何婉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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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六 |
黄兴建 |
饶春久 |
何婉珍 |
五、 值班人员岗位职责:
1、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,与门卫做好交接。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,认真负责,不得擅离职守,夜班值班人员要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,工作中尽职尽责。不得安排与值班无关的事情。
2、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定时巡楼,遇有重大事件,及时通知学校相关领导。对于未能处理的事宜应做好记录。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校内安全隐患能解决的及时解决,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向领导汇报。
3、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值班记录,简明扼要的记录值班时发生的事情、处理的过程、处理结果和未尽事宜等需继续办理的事项。所记事项应按时间顺序排列,一事一记。
4、夜间值班,不准睡岗、不准会客、不准看电视、看书报及做一些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。
六、 值班注意事项:
1、按时到岗值班,不得自行请人替班。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换班,需提前一天向相关领导提出,经允许方可换人,否则按脱岗处理。
2、值班人员应密切配合,遇事及时向领导请示,尽量寻找最佳处理方案。当班期间脱岗,遇到问题未能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后果的,将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。
3、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,了解“火警”、“匪警”、派出所的通讯电话,遇事冷静,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并稳妥处理。
桃源七中
2011年9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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